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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则小故事谈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及管理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郑学玉  发布时间:2020-03-23 14:58:25  

有一个年轻人的父亲是葡萄园园主。他知道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园主。不过,他觉得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他想趁着目前还没有牵绊时出去走一走、闯一闯,看看这个花花世界。

  可是,他父亲忽然去世了。他从外地回来奔丧,并且继承家业。让所有人吃惊的是,他继承家业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砍掉葡萄园四周所有的篱笆,因为篱笆不能结葡萄,并且白白占地。可是,篱笆砍掉以后,人和动物都可以随便进入葡萄园了。直到所有的葡萄藤全都损坏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虽然篱笆结不出一颗葡萄,但它们能保护葡萄园。它们和葡萄树同等重要。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红花虽好,还要绿叶扶持。绿叶并不是简单的装饰,更是一种保护。这个道理同样也适用于加强对存货中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及管理。

  在存货的“大家庭”中,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相比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充其量只算个不起眼的“小弟弟”。《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中规定在会计核算中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格一次、全部计当期费用(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这种方法简单、省事,也能够起到多抵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作用;不足是在账面上无法看到相应的记录,不便与实物资产核对。

  【例1】A企业从B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核算。本月购入生产维修用低值易耗品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150元,增值税为824元,款未付。该批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是5000元。维修车间在本月领用全部低值易耗品,计划成本为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购入时:

  借: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515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24

  贷:应付账款——B企业5974

  验收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5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150

  贷: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5150

  领用时:

  借:制造费用515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5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150

  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先摊销其账面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另一半。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看到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仍保留在会计账簿上,也方便去账实相对。但不足是账面的剩余价值与实物也不一定能完全匹配。

  【例2】承例1,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购入时:

  借: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515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24

  贷:应付账款——B企业5974

  验收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5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150

  贷: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5150

  从仓库领用时的分录: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5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5000

  在领用时摊销一半:

  借: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2575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2500

  贷:材料成本差异75

  在报废时摊销一半:

  借: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2575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2500

  贷:材料成本差异75

  在报废时将明细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在用低值易耗品”对冲: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5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5000

  在实务中,低值易耗物品因为价低或易耗,往往没有几个人对它过多地在意。无论是一次摊销法在账面上没有反映,还是五五摊销法时账面上仍有记录,往往都对实物疏于管理,随意丢弃较为普遍。可以说是夏天里任骄阳暴晒,冬天中任狂风肆虐,等有一天要用到的时候,却发现它已是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也有的时候被人随意带走,实物消失的无影无踪却无人知晓。旧的既然没有了,于是又买来了新的。对于新的物品,则又重复着过去的故事。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单体价值虽然较低,但不断地浪费久而久之当然积少成多。所以,我们在关注原材料的同时,正如本文的故事寓意所示,也要对“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多一点关爱。不管是利用一次摊销法还是五五摊销法都要对领用的实物进行备查记录,还要更看重实物的管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作用。待其使用价值消耗完后才能“无疾而终”。因此,对领用的实物需要存入安全的场所,不要让它四处流浪,并落实专人保管;对有些“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做到以旧换新。只有我们多投入一份热情,那“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才会多一份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回报之力。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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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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