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在税收方面,只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就可以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通知》同时明确,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还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备案类减免税管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
三、孵化企业应符合哪些条件?
孵化企业是指应同时符合以下七个条件的企业: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二)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三)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
(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五)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六)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七)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
四、享受税收优惠的孵化服务指的是哪些?
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